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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法规

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?

分类: 劳动法规 职场词典 编辑 : 职场知识 发布 : 10-12

阅读 :403

  问:员工小田按照劳动法的规定,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打了辞职报告,在辞职报告中说明下月辞职,但公司人事部却通知他第二天就办离职手续走人。他问:自己已经明确在辞职报告中说明了辞职的日期,现在公司提前要他离职是不是属于辞退他?他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?

  答:劳动法苑咨询师苗其巍先生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的规定,员工向企业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,通常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即可。其中告诉我们几个信息:

  一、提前通知期是三十天。即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企业,不能够立即提出立即就走。如果不当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,企业是可以向辞职者要求赔偿的,这也是对企业的保护;

  二、要求通知单位,而不需要得到单位的同意。这是很多员工容易忽视的一点,遇到有些企业说不同意时他们就不知道怎么办了。“通知”是一个单方面的行为,即把辞职的信息传达到单位就可以了,根本不必得到单位的同意。

  三、员工要能证明自己辞职。一些员工明明辞职了,却得到一纸除名通知,原因就在于企业不承认收到过辞职通知,而员工又不来上班,故以旷工除名。所以员工需要能够证明自己递交了辞职报告。


职场贴士:工作是一个橡胶球,你把它丢在地上,它还回弹回来。但家庭、健康、朋友和精神是玻璃球,如果你把其中任何一个丢在地上,它们将不可避免地磨损、打上印痕,甚至支离破碎。要在人生选择的每一个节点,跳出来,鸟瞰自己的灵魂,权衡得失利弊。

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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