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:
我就职于一家私人企业,每周规定上6天班,而且工资不准时发放,公司的做法对吗?试用期辞职需要打报告吗?需要提前30天吗(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)?
公司也未给员工购买保险,私营企业可以不按劳动法购买住房公积金吗?
答复:
请大家都改变一个惯性思维!虽然国内大多数企业都实行双休日制度,但是我们国家并未强制规定一周必须休息2天,只能工作5天。所以说每周上班6天并不一定违反劳动法!
《劳动部关于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〉若干条文的说明》中指出: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。这是国家对于休息日的规定。同时,企业安排员工休息日还应该考虑到标准工时制的规定:每天不超过8小时,每周不超过40小时。因为40除以8等于5,因此大多数单位都用5天的工作制度,留出2天给员工休息。但是实际工作中,不少企业、职位不能做到标准工时制。他们则会采取调整的方法来工作6天或者是其他方式来达到合理安排工作的目的。
按照上面的说法,6天工作只要实施得当,完全是合法的。比如,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7小时,周六工作5小时,这样周总工时为40小时,也符合国家的规定。可见,合法与否关键在于工时,而不是天数。当然每周企业应该保证员工至少有1天休息。
职场贴士:追求完美的人与那些爱拖延的人浪费的时间一样多。瓦霍维娅公司前董事长托马斯·R·威廉斯发现,许多在银行界工作的年轻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停止研究方案,什么时候该着手结束工作。那些接受培训的人倒应该向工程师学习一些东西,工程师们懂得,他们应在某一日期前拿出可能的最佳方案。即使方案不那么完美,但是他们已经在规定的期限内做了最大的努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