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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法规

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的长短有何关系?

分类: 劳动法规 职场词典 编辑 : 职场知识 发布 : 10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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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(2001年11月1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)第十三条对试用期做出如下规定:
  
  1.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。
  
  2.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,不得设试用期;
  
  3.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;
  
  4. 满一年不满三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;
   
  5. 满三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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