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2001年在全国成立了首家专门化的劳动争议办案机构--劳动争议仲裁院,几年来在维护劳动者权益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,也为国家劳动仲裁制度改革提供了借鉴。为提高办案的效能,深圳市采取一些积极做法:按照专业分类的做法,对仲裁案件按涉及金额大小及性质进行归类,归口办理;在立案中强化调解职能,使得案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初步处理;案件开庭审
理后,一般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写出裁决书。现在深圳市专职仲裁员年均办案数超过100宗,在全国名列前茅,法定时限内立案和结案均达到100%;所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均在两个月内得到解决,六成案件通过调解结案。
职场贴士:如果你接到这种命令,那就能推则推。不能推的话,那就一定要把老板拉过来一起参与这个项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