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 职场词典网 , 一个优秀的职场知识学习网站!

加入收藏
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 > 就业指导 > 劳动法规

劳动法规

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有补偿金吗?

分类: 劳动法规 职场词典 编辑 : 职场知识 发布 : 09-29

阅读 :467

  因转正工资未谈成 劳动者走人 不算自动辞职 法官提示———

  杨某应聘进入某软件公司后,与该公司签订了《聘用合同》,约定试用期的工资为1万元。三个月的试用期满后,由于双方就转正后的工资多次协商都未达成一致,杨某未再到公司上班,而是紧接着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,要求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。仲裁部门裁决驳回了杨某的申诉请求,对此不服的杨某又到法院起诉了公司。

  庭审中,该公司表示,杨某系自动离职,而支付员工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的情况,应仅限于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合同。由于公司方面始终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,故不应支付给杨某补偿金。

  朝阳法院经审理,判决软件公司向杨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万元及50%的额外经济补偿金5000元。

  法官析案

  张淑清法官: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,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,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,除全额发放经济补偿金外,还需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%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。

  本案中,杨某与公司就转正后的工资标准未达成一致意见,致使双方签订的《聘用合同》不能继续履行,故应视为双方协商解除《聘用合同》。因此,软件公司应向杨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。



职场贴士:与人相处:与人相处要码头、态度和气,即使有一定级别,也不能用命令的口吻与别人说话,如果一味好辩逞 强,只会让同事们对你敬而远之

 

  

下一篇:公众对就业促进法(草案)的意见摘录 下一篇 【方向键 ( → )下一篇】

上一篇:联想裁员 不要简单的算成“减法” 上一篇 【方向键 ( ← )上一篇】